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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来临全民必看!霍山发布森林防火“七个严禁“,违规用火将承担法律责任

2025-03-24 18:32:12

来源:霍山县人民政府   作者:霍山县人民政府

阅读: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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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禁 火 令为有效预防、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规定,特发布以下禁令:一、禁火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5月10日。二、禁火区域:全县林地及林地边缘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三、禁火行为:(一)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禁 火 令


为有效预防、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规定,特发布以下禁令:


一、禁火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5月10日。


二、禁火区域:全县林地及林地边缘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


三、禁火行为:

(一)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严禁祭祀活动时烧纸、烧香烛、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
(三)严禁未经许可烧灰积肥、烧田坎、烧秸秆、炼山等;
(四)严禁随意倾倒炉火灰烬和乱扔烟头;
(五)严禁野外明火取暖、照明、野炊;
(六)严禁私设电网、放火驱兽等;
(七)严禁其它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森林、林地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五、在禁火期限内,明火烧山,一律依法拘留。


六、森林火警电话:0564-5038706、0564-5022135或110。



霍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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