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 火 令
为有效预防、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规定,特发布以下禁令:
一、禁火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5月10日。
二、禁火区域:全县林地及林地边缘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
三、禁火行为:
四、森林、林地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五、在禁火期限内,明火烧山,一律依法拘留。
六、森林火警电话:0564-5038706、0564-5022135或110。
霍山县人民政府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