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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 18:24:50

来源:霍山县人民政府发布   作者:霍山县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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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3日至6日在霍山县城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霍山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13日至6日在霍山县城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霍山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霍山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县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


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衡山镇、与儿街、但家庙、下符桥、黑石渡、落儿岭、大化坪、磨子潭、单龙寺、东西溪、太平畈等11个乡镇有关选区补选产生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4名。

    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王  翔、李永海、孙贤青、杨  毅、涂友胜、任继鸿、何祥浩、夏靓靓、刘  宇、戴宗春、江春雨、李芳菲、周  毅、张  焱等14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予以公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霍山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霍山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霍山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2日至5日在霍山县城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县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相关报告;大会议政发言;大会选举;审议通过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决议;中共霍山县委书记讲话。



关键词: 霍山 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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