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坚持“打早除小”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霍山公安发布致群众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我县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打击的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社会治安环境不断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在全县范围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打早除小"工作,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实现对黑恶犯罪"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置",推动治安环境进一步改善,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无处生根。对涉黑涉恶等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员,坚持从严、从快、从重原则,依法打击。对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在您的身边出现以下情况,
请积极向我们举报
一、有倾向性苗头的涉黑恶犯罪刑满释放人员;受裹挟参加黑恶组织的未成年人、黑恶案件中未处理人员。
二、涉及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辱骂、恐吓等寻衅滋事行为的;在公共场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结伙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哄抢或者抢夺、抢劫公私财物的;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经常在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惹是生非、逞强斗狠的,当地"乡痞"、"村霸"、"市霸"、"行霸"、"矿霸"、"地下执法队"成员;农村家族、宗族势力成员;涉"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催收非法债务"组织成员;"飙车党"、"炸街党"成员;多次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人员;涉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采、交通运输等领域串标、围标的。
四、涉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民生领域强买强卖、强迫交易的;休闲娱乐场所涉黄涉赌涉毒的;涉基层自治村、社区等领域潜藏宗族、家族势力的;涉美好乡村建设领域干扰基层政权的,涉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市场流通、矿产资源开发等经济建设领域围标、串标的。
对于举报线索成案的,将按照《安徽省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给予奖励。
举报方式:
霍山县公安局扫黑办电话:0564-5027772或通过拨打当地辖区派出所电话进行举报
举报信箱:(霍山衡山镇花园路10号)
霍山县公安局扫黑办
原标题:霍山公安发布致群众的一封信
内容整理自:霍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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