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权使用“霍货有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企业及产品的公示
根据《霍山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版)》(霍农工办〔2023〕47号)文件规定,经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审核,现对第(八)批3家拟授权使用“霍货有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及产品进行公示,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
联系人:汪大贵
联系电话:0564-5103015
特此公告
霍山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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