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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2024-06-11 21:44:17

来源:霍山政务网   作者:霍山政务网

阅读: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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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申请对象:    1.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    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    3.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2.办理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单位招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3.办理材料:用人单位招(录、聘)用劳动者(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用人单位),应当

   1.申请对象:

    1.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

  • 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
    3.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     2.办理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单位招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


3.办理材料:用人单位招(录、聘)用劳动者(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用人单位),应当于招(录、聘)用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                  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1)用人单位统一登记时,应具有以下要件:

            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分支机构提供法人营业证照及授权文件,个体工商户、网络创业            以及多证合一的无需提供(如上述证照信息变更的,需及时办理单位信息变更。再次办理业务时无需再次提交);

           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1份(用人单位盖章)。

          (2)劳动者个人登记时,需具有以下要件

        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劳动合同或招(录、聘)用手续。

           2、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就业后30日内,到常住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同时具有以下要件:

          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从事个体经营的,同时提供工商行政部门营业执照副本。

            3、劳动者转换就业岗位、未失业的,应及时办理就业登记信息变更。

 4.办理流程: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就业登记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对比。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         合要求,当即受理。办理。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载就业登记相关情况。有申领《就业创业证》需求的,发放《就业创业            证》。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5.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6.办理地点(方式):窗口办理(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大厦2楼人社综合窗口);网络办理:阳光就业网;

7.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一次性告知。

8、申请人权利与义务享受的权利:享受职业咨询、职业介绍。应履行的义务:积极参加职业介绍;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9.咨询电话:0564-5032067


关键词: 求职 en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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