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霍山大道与纬六路绿化带内种植的月季花被盗。值班民警随即对案件展开调查。
民警通过调取现场视频监控,经过近几个小时的努力,最终锁定一辆车牌皖N9***3电动车,在经过该路段时,将种植在花坛的一颗月季花挖走。民警通过车辆查询系统得知该车主名叫胡某,并赶到胡某的家中找回被盗月季花。
经查,4月30日晚,胡某与其家属周某经过该路段时,周某看到路边绿化带种植的月季花,临时起意顺手挖了一颗并带回家自己种植,周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办案人员已对胡某和周某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对胡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您:偷挖绿化带植物的行为可能涉及破坏城市绿化、盗窃等违法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面临不同的法律责任,请您自觉遵守法律底线,做城市文明的代言人。
原标题:注意!路边的月季您别采!
内容整理自: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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